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二十九条:产生、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利用、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,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
现将我公司2023年的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》进行公示。
附件下载:危险废物管理计划.pdf